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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王瑞花、张建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原创 超级管理员2022/01/05 09:43: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保定信息港 作者:保定胜哥 9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王瑞花、张建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依法打击


犯罪,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理报案、登记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止。


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分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一、报案需提供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签订的合同、借款协议、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并加盖银


行公章)。


4、收取本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流水的原件,并加盖银


行公章)。


5、宣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二、报案、登记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张登镇派出所


电话:0312—802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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