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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9月22日,该办公室发布关于了轮换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保定市
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气领办函(2021)80号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保定市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
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
星期一:尾号5和0限行;星期二:尾号1和6限行;星期三:尾号2和7限行;星期四:尾号3和8限行;星期五:尾号
4和9限行。
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依照《关于2021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保气领办
(2020)30号)执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尾号限行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实现与河北省实施限行措施的设区市统一,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自2021年10月8日起,对限行措施进行两项调整:一是每日限行时间从7:00-2000调整为700-19:00;二
是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的标准调整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本通告执行。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